星期二, 10月 17, 2006

何謂網路戀情?

  網路從一開始的國防用途,漸漸演變成學術、商業的應用,到後來則發展成為娛樂、社交、溝通、學習、傳播…等各種功能。由於網際網路及連線的概念,造成溝通模式與人際互動的轉變,對於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產生很大的衝擊和影響,在此的親密關係(Intimate Relationship)指的是愛情,包含精神跟肉體兩方面,亦可稱為網戀或網路戀情。

  以往的愛情多是透過面對面的接觸,到了網路時代,愛情也可以上網去尋找。除了透過網路認識而發展出來的愛情或婚姻關係,只發生在網路上的愛情、網路婚姻、網路一夜情、網路援交、網路外遇…也時有所聞。

  目前談到網路戀情,都將網際網路定位為一個交友的媒介,卻忽略了很多網路上的親密關係並不會發展到現實面對面接觸這一個步驟;然而,從交往到結束過程全部都發生在網路上的情形俯拾皆是,因此,我們不能忽略了。此外,在現實生活中,問及個人的親密關係,大多數人將其視為極私密問題而不願意回答,例如只發生在網路上的愛情、網路性關係…等較不願意透露,若利用線上溝通,則因為隔離、匿名、化名的特性,人們較容易卸下心防,願意將自己的隱私部分與人分享。張維安提到【註一】,在網路上以文字的即時互動中,文字失去了其深思熟慮的性質,轉而變成類似口語的情感反映,但卻也無面對面口語表達的面子問題,而能夠放膽表白。

  若從見面的有無,網路愛情可以分為兩大類型:從網路延伸到現實的愛情及僅發生在網路上的愛情,不涉及現實生活。

  第一種類型是從網路延伸到現實的愛情,乃是以網路作為媒介,又可以分為見面確認關係型與見面發展關係型,見面發展關係型乃雙方透過網路認識,雙方見面交往後才開始戀情;見面確認關係型雙方亦透過網路認識,在還沒見面之前,已發展出相當程度的戀愛感覺,再見面後確認彼此的關係。此類的網路愛情似乎在機會上有了更多的選擇,但是在外貌方面冒更大的風險,交友過程更多風險,其付出的時間成本更多,而網路作為媒介跟書信筆友的差別可能是在瞬間呈現與延後呈現,此外,匿名性與想像亦佔了相當大的部分。

  第二種類型是僅發生在網路上的愛情,雙方在網路上陷入熱戀,甚至稱彼此為老公、老婆,但是卻從不見面,不涉及現實生活,屬於精神上的戀愛。這種愛情大多是滿足對於愛情的期待或補償,如電影「電子情書」中對愛情的期待,找尋屬於自己心靈契合的伴侶;滿足實體世界所追尋不到的愛情,是一種補償作用,而且不需擔心現實的問題。

  因此,網路除了是愛情的媒介之外,更是發展愛情的另類空間,很多愛情的發生只是在網路上,並不涉及實際生活。甚至見面確認關係型的網戀,其前半段的愛情也是發生在網路這個虛擬空間中。

  若從愛情中包含的性與愛來分,可分為:只性不愛,如網路一夜情、網路援交、虛擬性愛;或只愛不性,如只在網路上的愛情-精神之戀。

  若從有見過面才算是愛情的話,又可分為:見面發展關係-網路愛情的媒介;見面確認關係-在見面前已有愛情的產生;見面結束關係-在見面後發覺一切只是幻想與真實世界的遠距戀人。

  此外亦包含遊戲性質的愛情,如網路婚姻 、網路外遇、 網路同居、角色扮演等。

【註一】張維安,〈文字模式線上訪談的特質及限制〉,《資訊社會研究》1:279-297,2001(7),見頁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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